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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泰州国际机场边检指挥中心燃气管道工程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扬州泰州国际机场边检指挥中心燃气管道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扬州泰州国际机场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扬州泰州国际机场边检指挥中心燃气管道工程EPC总承包项目(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扬州市扬冶路南侧,国防园东侧。
  2.1.2建设规模:/
  2.1.3合同估算价:约16万元
  2.1.4工期要求:20日历天。
  2.1.5其他:/
  2.2招标范围:根据投标人自行现场测量以及招标人提供的方案及设计任务书的基础上完成边检指挥中心燃气管道工程的图纸设计、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燃气部门的报建、报批、验收、通气,工程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一)协助业主办理工程前期的报建、报批工作;协助或负责办理行政管理部门的报审手续;
  (二)根据委托人的设计要求,负责本项目的所有设计、施工、采购及相应的报建审批工作;
  (三)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施工及管理工作,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工程保修等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1)设计资质和(2)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1)设计资质:同时具备①和②资质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管道)公用管道GB1级。
  (2)施工资质:同时具备①和②资质
  ①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安装)GB1资质。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工程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如为联合体投标,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牵头单位人员。
  3.3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投标人、☑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企业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企业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2019年1月1日(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2万元及以上的燃气管道工程的设计业绩、施工业绩或者总承包业绩(三者有其一即可),业绩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
  √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2019年1月1日(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以来在单项合同金额12万元及以上的燃气管道工程中担任过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者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对于设计业绩、监理业绩,12万元是指工程建安投资额而非合同费用金额;
  上述业绩应同时提供以下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3、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4、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招标人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如为专业工程分包业绩,提供专业工程分包合同及分项工程验收证明。
  证明资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业绩证明资料中所注明的项目负责人名称应与拟投标项目负责人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应附项目负责人变更备案资料。
  投标人应如实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证明材料,以证实其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3.2持有效的《扬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3.3.3自2021年10月1日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3.4自2022年10月1日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5自2023年7月1日以来,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3.6投标人须提供为授权招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缴纳近3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23年7月至2023年9月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总承包项目经理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
  3.3.8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如联合体投标需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内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并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本次投标的牵头人,以及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一个单位只能参与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且不得再独立参加投标;(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且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6日
  请在公告期限内(2023年10月16日-2023年10月20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资质证书、授权委托书(加盖供应商公章)和身份证原件自行前往代理机构(扬州商城国际大厦19楼)登记获取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未报名者、超过时限者不得前来参与投标,内容不全者后果自负。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泰州国际机场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5日14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扬州商城国际大厦19楼)
  投标文件接收人:谢华
6.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15日14:30
  开标地点: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扬州商城国际大厦19楼)
7.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8.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扬州泰州国际机场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地址:扬州商城国际大厦19楼
  邮编:                         邮编:225000
  联系人:                        联系人:谢华
  电话:                         电话:0514-87880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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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