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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泰州国际机场电梯系统运维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扬州筑苑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扬州泰州国际机场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扬州泰州国际机场电梯系统运维外包项目实施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扬州泰州国际机场电梯系统运维外包项目
二、招标项目概述及预算金额
  1、项目概述
  本次招标内容为扬州泰州国际机场电梯系统运维外包项目,扬泰机场共计29台电梯,其中27台电梯维保期已到,另外2台电梯于2024年5月到期,现对扬泰机场电梯设备系统运维进行招标。
  本项目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乙方负责扬泰机场29台电梯的例行维护保养,其中27台电梯维保服务期限三年,自合同签订生效后开始计算,另外2台在2024年5月维保期到后纳入本次维保范围;
  2)乙方负责发包范围内所有电梯的维护、保养工作,采购方予以配合,电梯年检费用由采购方承担。乙方负责完成年检中发生的属本合同范围内的整改工作,如由乙方原因造成复检,复检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乙方应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制定详细的安全施工计划书和岗位职责,在施工中应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如有施工安全问题,由此引发的损失及责任全部由服务单位自行承担。
  4)乙方需委派专职人员(需具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驻场进行维保工作。
  2、采购预算
  招标限价(含税及所有费用)16.2万元/年(暂按27台计算,另外2台电梯纳入维保范围后按中标单价计入总价,不满1年按比例折算费用)
  3、维保期限:3年。(27台电梯的维保期自合同签订生效后开始计算,另外2台在2024年5月维保期到后纳入本次维保范围)
三、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1投标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供应商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7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8供应商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二)其他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具有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中具有许可项目:电梯安装(含维修),许可子项目: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或具备有效的由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中具有类型:曳引驱动电梯,施工类别:安装、维修、改造,级别:C级及以上。(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三)现场勘察及开标预备会:
  现场勘察时间:2023年2月28日上午9:00。现场勘察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供应商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查勘,充分了解本项目具体工作内容,在随后的采购活动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因勘察不到位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并自行承担因了解不充分而影响报价准确性的风险。
  现场踏勘联系人:陈超超;联系电话:18936269619。
四、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和地点
  (一)投标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3年3月15日14:00。
  (二)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3年3月15日14:30,逾期送达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三)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扬州筑苑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扬州市润扬北路19号2楼);投标地点:扬州筑苑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评标室(扬州市润扬北路19号2楼)。
  (四)投标文件接收人:曹云龙。
五、投标文件开启信息
  (一)投标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3月15日14:30。
  (二)投标文件开启地点:扬州筑苑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六、本次投标联系事项
  (一)代理机构:扬州筑苑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曹云龙;
  电话:0514-87116778/18752738623;
  地址:扬州市润扬北路19号2楼。
  (二)采购单位:扬州泰州国际机场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514-86100268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七、本次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4份,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
八、本次投标保证金金额要求
  (1)本工程投标担保方式采用:投标保证金(电汇或网银转账);
  具体金额:人民币伍仟元整。
  (2)户名:扬州筑苑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江苏银行广陵支行;
  账号:90060188000070311;
  注:以个人名义缴纳的保证金无效,以电汇或网银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支付至上述账户,并备注项目名称。未缴纳保证金的,不予接受投标。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九、其他说明事项
  1、有关招投标事务和本项目的补充公告,敬请关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扬州泰州国际机场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网站”发布的信息。
  2、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请按照要求如实填写《供应商投标确认函》,并将盖章确认后的《供应商投标确认函》原件扫描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417444897@qq.com,(邮件注明项目名称)原件于开标现场提交。地址:扬州市润扬北路19号2楼招标代理部,联系电话:0514-87116778/18752738623,回复接收截止时间:2023年2月27日17:30。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
扬州筑苑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0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