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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泰州国际机场二期扩建工程BIM应用全过程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扬州泰州国际机场二期扩建工程由江苏省发展改革委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扬州泰州国际机场二期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苏发改基础发[2022]53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扬州泰州国际机场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扬州泰州国际机场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BIM全过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扬州市江都区扬州泰州国际机场内。
  2.2服务期限:自投标人与招标人正式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完成。
  2.3扬州泰州国际机场二期扩建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本期主要建设内容新建T2航站楼面积约97000m2,航站楼前高架,以及GTC、地面停车场55000m2。新建3200m长平行滑行道、四条垂直联络道、四条快速出口滑行道。跑道南端设置除冰坪,除冰坪兼做隔离机位使用,二期扩建后新增站坪机位合计36个及与机场相配套的信息化工程、空管工程、后勤保障中心、机务场务及特种车库、公安用房、货运区改造等附属工程,及机场供电、给水、雨污水、供冷、供热、通讯及总图工程,具体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
  2.4本次招标范围为:
  在扬州泰州二期扩建工程建设内容范围内,按照“建设工程全生命周期管理”的理念,深刻理解本项目BIM实施需求,对本项目建设全过程提供BIM应用及工程信息化管理咨询服务,包含BIM实施总体策划、BIM技术标准及管理规范制定、BIM实施模型结构及分类编码标准制定、BIM模型计量及质量验收与评定实施方案制定、BIM实施关联方招采配合,项目管理平台软硬件设施建设及维护、质量验收与评定管理平台软硬件设施建设及维护、智慧工地管理平台软硬件设施建设及维护、模型完整性及标准检查、模型精度审查、综合模型会审、BIM应用检查及评价、信息数据入库等。通过BIM实施管理方案,协助发包人开展基于BIM的项目管理、计量支付、质量验评,协助发包人管理各关联方在各个阶段的BIM实施过程,达成本期项目基于BIM技术的设计审核、项目管理、质量验评、计量支付、投资控制全过程的精细化管理目标。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下每条内容的详细证明资料,如果不提供或提供不全,将被视作不能满足,初步审查将不予通过。
  3.1.1资质条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
  3.1.2财务要求: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公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能力,提供相关内容承诺书及2021年度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3.1.3信誉要求: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提供相应内容的承诺书。
  3.1.4业绩要求:近5年(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承担过1项总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含)以上的建筑工程项目全过程BIM应用业绩(全过程BIM应用业绩指:至少包括主体工程设计阶段和施工阶段BIM应用);
  注:投标人以BIM咨询服务单位或建设单位或代建单位身份参与全过程BIM应用项目均为有效业绩,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BIM咨询服务单位的业绩须提供所签全过程BIM咨询合同关键页复印件,须提供与建设方签订的合同业绩证明材料(分包合同无效),业绩认定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建设单位或代建单位的业绩须提供可研或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或工程规划许可证,项目开展过程中签署的体现全过程BIM应用的合同关键页复印件,业绩认定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工程技术系列相关专业高级(含)以上技术职称;近5年(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身份承担过1项总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含)以上的建筑工程项目全过程BIM应用业绩(全过程BIM应用业绩指:至少包括主体工程设计阶段和施工阶段BIM应用);
  注:项目负责人以BIM咨询服务单位、建设单位、代建单位身份参与全过程BIM应用项目均为有效业绩,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BIM咨询服务单位的业绩须提供所签BIM咨询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合同须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与建设方签订的合同业绩证明材料(分包合同无效),业绩认定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建设单位或代建单位的业绩须提供可研或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或工程规划许可证,项目开展过程中签署的体现全过程BIM应用的合同关键页复印件,业绩认定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身份以建设单位或代建单位任命或聘任文件为依据。
  3.1.6其他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投标,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信息为准;提供查询截图。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9月7日至2022年9月14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登陆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下载者请务必至少在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半个工作日前登录平台完成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平台下载费200元,邮购费/元,售后不退。
  4.3下载者登陆平台前,须前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365trade.com.cn/免费注册(平台仅对供应商注册信息与其提供的附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注册为一次性工作,以后若有需要只需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招标项目。
  4.4下载者须通过平台填写“购标申请”。
  4.5下载者需要发票的,须通过平台“发票管理”模块进行操作。招标文件费用及邮购费发票由招标代理机构出具;下载者选择出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可在支付后3日内登陆前述模块下载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选择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在开标时在开标现场领取;平台下载费发票由中招联合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台公司)自动出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下载者可在支付后3日内登陆前述模块下载。非因招标代理机构或平台公司原因,发票一经开具不予退换。
  4.6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提供操作手册,下载者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注册、登录、购买支付、发票开具领取等操作。平台咨询电话为:010-86397110,服务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时到6时。平台会通过短信提醒下载者进行注册、支付、下载等操作。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1)如现场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9月30日上午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栋10楼1001室。因疫情原因,为避免人员聚集,投标人代表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项目授权委托书(介绍信)进入开标区,投标单位最多委派1名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会。如未按相关要求提供材料,导致投标人代表未能参加开标会的,其结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因疫情防控需要,我司积极响应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发改电〔2020〕170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0〕29号)等相关指导意见,采用不见面方式进行开标活动。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9月30日上午9时30分;开标方式采用不见面方式进行,各投标人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纸质标书邮寄至: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栋1001室;收件人:刘阳、黄雨桐;收件人电话:025-83324257、17366028626。
  注:①请投标人充分考虑投标文件邮寄在途时长(首选顺丰速运),以及投标文件包装的严密性、防水性、完好性等因素。投标人自行承担本项目投标文件邮寄丢失、破损等风险,以及由此导致的流标、投标被否决的后果。
  ②不见面开标会具体操作:
  a、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天主动添加我司工作人员钉钉账号,账号为:17366028626,该账号仅作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及方便投标人在线观看开标过程使用。主持人宣布开标流程结束后,本账号将解除所有联系人,如有其他事宜,请联系项目经理。
  b、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0分钟,我司工作人员将通过钉钉发起会议邀请投标人授权代表进入本项目开标会议。授权甲方持身份证参加开标会议。
  c、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未成功进入会议室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以及扬州泰州国际机场官网上公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扬州泰州国际机场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扬州市江都区扬州泰州国际机场内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514-86100268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栋1001室
  联系人:黄雨桐、刘阳
  联系电话:025-83324257、17366028626
  传真:025-83314838
  电子邮件:liuyang@jcec.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