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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泰州国际机场公务车辆保险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扬州泰州国际机场公务车辆保险项目
项目编号:JSHCZB-2021788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及预算金额
1、扬州泰州国际机场公务车辆保险项目
2、服务期限:2+1年模式。其中第1年服务期限自合同签署后2年,续签服务合同期限从第2年服务合同结束次日开始后1年。招标人对服务期内的服务情况进行综合评估,达到招标人要求的,则经招标人书面确认,且中标人下一年服务金额增减不超过第1年中标金额,招标人同意仍按双方协商的服务费用续签合同;如招标人未进行书面确认,则不续签。
3、预算价:最高控制价36万元/年。(服务期间有新增公务车辆按不高于此合同价进行采购)
三、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一)符合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1、投标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或投标单位负责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或《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2021年11月-2022年1月三个月内近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投标人2021年11月-2022年1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7、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8、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二)采购人根据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且经营范围能够合法承接采购人保险标的、险种的国内保险公司,具有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且业务范围须包括本次采购相关内容,开展机动车辆保险、责任险保险业务,并在扬州市区设有授权经营服务机构的保险公司。【提供《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同一保险集团公司的不同分(子或支)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信誉良好,参加投标前三年内无重大金融、财经违法行为,近三年内未收到监管部门处罚,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和较好的经营业绩且经营状况良好。
4、法人的分支机构由于其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采购,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因有行业特殊情况,可以分支机构身份参加采购。
(三)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无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提供信息
1、招标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和“扬州泰州国际机场官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2、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2年2月14日至2022年2月18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地点: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三楼代理部(扬州市邗江北路68号旺角),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现场缴纳,售后不退。
4、如供应商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并于2022年1月21日下午17:00前持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及《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原件至代理机构报名,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未报名(提交确认函)者、超过时限者不得前来投标,内容不全者后果自负。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和“扬州泰州国际机场官网”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2年3月7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2年3月7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邗江北路68号3楼
投标文件接收人:张静 电话:18752727498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扬州泰州国际机场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电话:0514-86100268
七、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一式五份(一份正本,四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
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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