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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泰州国际机场2021-2024年度10KV机场线、空港线运行维保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扬州泰州国际机场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扬州泰州国际机场2021-2024年度10KV机场线、空港线运行维保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招标项目简要说明及预算金额
扬州泰州国际机场位于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丁沟镇,距扬州市区约30公里、泰州市区约20公里。本项目旨在为扬州泰州国际机场提供2021-2024年度10KV机场线、空港线运行维保服务。招标范围包括10kv机场线架空线路长度2.5千米,单回路架设,电缆1.2千米;10kv空港线架空线路长度8千米,双回路架设,电缆1.7千米。(以上所指电缆维保距离为:从变电站最后一设备线夹向线路方向1米到变电所进线侧门型构架绝缘子为止)维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导电、地线、杆线、接地装置、基础、通道等,每次巡查前需提前24小时通知招标人,派人陪同。(详见项目招标内容及要求)。
采购预算:9.76万元/年(含税),采购预算即最高限价,报价不得超出最高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服务期:合同签订生效当日起提供维保服务,并开始计算服务期限,本次维保为期三年。
二、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五级及以上许可证书(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投标人须提供自2018年9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不少于一个不低于10KV的高压线路维保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和对应的往来账款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二者缺一不可);
(4)投标人在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评标时发现不满足前述规定,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和分包;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里提供资格条件内容的相关资料,相关资料原件(如有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给招标代理机构供评委复核,否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不组织。
注:建议各拟投标人尽量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踏勘,在随后的招标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三、招标文件获取信息:
招标文件售价每本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购买地点: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司徒庙路翡翠云山西门商铺S1号楼301室,如需邮寄或电子版联系:张工 联系电话:15252571300。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原件或复印件:
(1)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2)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
(3)经办人身份证(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4)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材料(开户许可证或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非现场报名及购买文件时务必提供上述资料加盖单位公章(鲜章)的彩色扫描件,并将扫描件发至招标代理联系人工作QQ6260157。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9月18日至2021年9月25日,每天9:00-11:00,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扬州泰州国际机场”官方网站(http://www.yztzairport.net/)中的信息公开栏上发布。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司徒庙路翡翠云山西门商铺S1号楼301室)
开标时间:2021年10月1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司徒庙路翡翠云山西门商铺S1号楼301室)
六、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司徒庙路翡翠云山西门商铺S1号楼301室)
联系人:张工
电话:15252571300
招标人:扬州泰州国际机场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丁沟镇扬州泰州国际机场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514-86100266
七、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投标文件需提供纸质版一式伍份(一份正本,四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电子档U盘1份,投标文件电子版内容与纸质投标文件内容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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