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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泰州国际机场远机位增加部分设施设备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扬州市
1.招标条件
  扬州泰州国际机场远机位增加部分设施设备项目已批准实施。招标人为扬州泰州国际机场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丁沟镇扬州泰州国际机场内
  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
  招标范围:扬州泰州国际机场远机位增加部分设施设备项目,详细招标范围界定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
3.投标人资格、业绩及人员要求
  3.1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且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下每条内容的详细证明材料,如果不提供或提供不全,将被视作不能满足,投标文件初步审查不予通过。
  (1)资质条件: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场目视助航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2)财务要求:投标人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正常良好,具备履行合同能力。提供近2年(2019年、2020年)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3)业绩要求:近3年(2018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至少具有1个在大陆境内民用航空机场已竣工并验收合格的助航灯光不停航施工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用户证明文件)和不停航施工批复文件(或机场用户证明)复印件,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4)信誉要求:近3年(2018年1月1日至今)内无不良经营行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存在重大工程质量问题而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提供相应内容的承诺书。
  (4)项目经理资格:项目经理须具备民航机场工程或机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B类证);无在建工程或满足《民航局机场司关于进一步明确注册建造师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有关意见的通知》的要求。提供项目经理建造师证、B类证复印件;提供无在建工程或满足《民航局机场司关于进一步明确注册建造师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有关意见的通知》要求的承诺书。
  (5)其他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相关查询截图。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予同时参加本批次同一标段的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公司,不予同时参加本批次同一标段的投标。
  3.4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所提供的情况进行实地考察,如提供的材料与事实不符,投标人应承担被否决投标的风险。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9月18日至2021年9月24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登陆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下载者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信息检查、资料上传、获取确认、费用支付所需时间,下载者必须在前述时间段内完成支付,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服务费500元,平台服务费200元,下载后不退。
  4.3下载者登陆平台前,须前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365trade.com.cn/免费注册(平台仅对供应商注册信息与其提供的附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注册为一次性工作,以后若有需要只需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招标项目。
  4.4下载者须通过平台填写“获取申请”。
  4.5下载者选择“需要邮购纸质标书”的,需支付邮购服务费,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文件下载后的2个工作日内寄送。
  4.6下载者需要发票的,须通过平台填写“开票申请”;招标文件服务费用及邮购服务费发票由招标代理机构出具,在开标时领取;平台服务费发票由平台公司出具,联系平台公司领取。
  4.7平台公司咨询电话为:010-86397110,服务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时至6时;平台将确保下载者的购买信息在开标前对平台公司有关工作人员保密;如下载者主动与平台公司工作人员联系咨询事宜,则视为下载者主动放弃信息保密的权利,平台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4.8联合体投标(如公告允许)的,联合体各方应当指定牵头人,并授权其以自身名义在平台办理注册、下载文件、缴纳保证金等手续,其在平台的办理行为,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5.投标文件的递交
  因疫情防控需要,我司积极响应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发改电〔2020〕170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0〕29号)等相关指导意见,采用不见面方式进行开标活动。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1年10月12日下午14时00分;开标方式采用不见面方式进行,各投标人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纸质标书邮寄至: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山西路120号成套大厦1902室;收件人:黄雨桐、刘阳;收件人电话:025-83324257、17366028626。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①请投标人充分考虑投标文件邮寄在途时长(首选顺丰速运),以及投标文件包装的严密性、防水性、完好性等因素。投标人自行承担本项目投标文件邮寄丢失、破损等风险,以及由此导致的流标、投标被否决的后果。
  ②不见面开标会具体操作:
  a、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天主动添加我司工作人员钉钉账号,账号为:17366028626,该账号仅作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及方便投标人在线观看开标过程使用。主持人宣布开标流程结束后,本账号将解除所有联系人,如有其它事宜,请联系项目经理。
  b、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0分钟,我司工作人员将通过钉钉发起会议邀请投标人授权代表进入本项目开标会议。授权委托人持身份证参加开标会议。
  c、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未成功进入会议室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扬州泰州国际机场官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扬州泰州国际机场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丁沟镇扬州泰州国际机场内
  联系人:李工
  联系方式:0514-86100268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山西路120号江苏成套大厦1902室
  联系人:黄雨桐、刘阳
  联系电话:025-83324257、17366028626
  传真:025-83314838
  电子邮件:liuyang@jcec.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