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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泰州国际机场航站楼出入口防爆炸物探测仪采购项目二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扬州泰州国际机场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扬州泰州国际机场航站楼出入口防爆炸物探测仪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交货地点: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丁沟镇扬州泰州国际机场内
2.2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后60日历天内交付使用
2.3招标范围:扬州泰州国际机场爆炸物探测仪采购项目,全部设备和材料的供货、软件研发、安装调试、项目验收、使用培训、交付使用、质保等全部工作。
主要设备供货清单:
序号设备名称数量备注
1爆炸物探测仪(台式)1台含一盒试纸(3000个)
2爆炸物探测仪(便携式)1台含一盒试纸(3000个)
3、防爆罐2个
2.4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
3.投标人资格、业绩要求
3.1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且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下每条内容的详细证明资料及要求提供的原件,如果不提供或提供不全,将被视作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3.1.1资质条件: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企业,招标内容在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报名,代理商须出具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专项授权委托书扫描件且提供代理商营业执照及制造商营业执照扫描件。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能力,提供相关内容承诺书。
3.1.3信誉要求: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提供相应内容的承诺书。
3.1.4其他要求:投标产品具有处于有效期的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的《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设备使用许可证书》,提供有效期内的《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设备使用许可证书》扫描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可在上述一个标段中参加投标。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予同时参加本批次同一标段的投标;法人代表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公司,不予同时参加本批次同一标段的投标;同一标段同一制造商仅能授权一家代理商参与投标;同一标段制造商与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投标;如有上述情况均否决其投标。
4、投标报名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招标项目。在线发售并下载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陆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www.365trade.com.cn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咨询电话为:010-86397110;首次登陆平台前,须前往平台免费注册,平台将对潜在投标人的注册信息与其提供扫描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审核通过即为注册成功,潜在投标人方可参与平台上所发布的采购项目;潜在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信息检查、资料上传、投标资格审查、购标确认、费用支付等流程的所需时间,必须在前述时间段内完成所有流程,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3月19日至2020年03月24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登陆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同时投标人须通过平台购买CA证书,以便在投标过程中使用,具体购买CA情况,请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365trade.com.cn/)查看或者咨询010-83697110服务热线。
4.2招标文件服务费1000元,邮购费50元,下载后不退。
4.3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将收取平台交易服务费,费用标准为:200元/标段,投标人可通过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查阅招投标项目信息、在线缴纳并下载招标文件、使用专业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在线全流程参与招投标项目等。
4.4下载者须通过平台填写“购标申请”。
4.5下载者选择“需要邮购纸质标书”的,需支付邮购费,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文件下载后的2个工作日内寄送。
4.6下载者需要发票的,须通过平台“发票管理”模块进行操作。招标文件服务费及邮购费发票由招标代理机构出具;下载者选择出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可在支付后3日内登陆前述模块下载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选择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在招标代理公司现场领取或邮寄;平台服务费发票由中招联合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台公司)自动出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下载者可在支付后3日内登陆前述模块下载。非因招标代理机构或平台公司原因,发票一经开具不予退换。
4.7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提供操作手册,下载者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注册、登录、购买支付、发票开具领取等操作。平台咨询电话为:010-86397110,服务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时到6时。平台会通过短信提醒下载者进行注册、支付、下载等操作。
4.8联合体投标(如允许)的,联合体各方应当指定牵头人,并授权其以自身名义在平台办理注册、下载文件、缴纳保证金等手续,其在平台的办理行为,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的上传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4月14日下午14时00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365trade.com.cn/)”电子交易平台上传,上传成功后下载投标回执。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其投标为无效投标。开标、评标以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为准。
5.1投标文件包括电子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
(1)电子投标文件分为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和未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由“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365trade.com.cn/)”网站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生成。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时会同时生成带有电子印章的“需上传的加密文件”及“需刻盘密封的文件”。其中,“需上传的加密文件”为加密电子投标文件(*.megp格式),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365trade.com.cn/)”电子交易平台加密上传;未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为与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版本。
(2)中标单位的未加密电子投标文件(*.PDF格式)两份(U盘介质)、纸质介质投标文件(两份)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提交;纸质投标文件须为投标人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所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的书面打印稿,纸质投标文件须与电子投标文件保持一致。
5.2投标时,按照以下方式进行解密:
(1)服务器解密:开标时间到达后,由招标代理工作人员集中操作解密。
5.3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4注册、制作电子标书、网上投标过程遇到操作问题可致电平台公司,咨询电话为:010-83697110;或孙工:18912985999。
5.5由于平台系统故障导致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正常上传,应及时通过统一服务热线(010-83697110)联系平台技术服务人员解决。若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仍未解决,投标人须在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小时之内投标操作异常的证明材料(如投标过程中出现错误或异常的系统桌面的全幅截图),并经代理机构确认。请投标人充分考虑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所需的时间成本,以免延误投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扬州泰州国际机场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官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扬州泰州国际机场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丁沟镇扬州泰州国际机场
联系人:李浩
联系方式:0514-86100123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设备成套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山西路120号江苏成套大厦1902室
联系人:刘少博、刘阳
联系电话:025-83324257、17366028626
传真:025-83314838
电子邮件:liuyang@jce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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