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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泰州国际机场二期扩建工程节能评估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扬州泰州国际机场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扬州泰州国际机场二期扩建工程节能评估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服务地点: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丁沟镇扬州泰州国际机场。
  招标范围:扬州泰州国际机场二期扩建工程节能评估服务,包含但不限于编制扬州泰州国际机场二期扩建工程节能评估项目报告书,且须通过专家评审并最终取得相关部门的审查批复,满足扬州泰州国际机场二期扩建工程工可报批要求。
  服务期限:
  (1)合同签订后15天内提交节能评估报告;
  (2)提交节能评估报告30天内通过相关部门审查批复,满足工可报批要求。
  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且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下每条内容的详细证明资料及要求提供的资料,如果不提供或提供不全,将被视作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3.1.1资质条件: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企业,招标内容在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1.2信誉条件: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没有在合同履约方面败诉的诉讼案件;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http://www.gsx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http://www.creditchina.gov.cn/);提供相应内容的承诺书。
  3.1.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全部冻结,破产状态;提供相应内容的承诺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予同时参加本批次同一标段的投标;法人代表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公司,不予同时参加本批次同一标段的投标。
  3.4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所提供的情况进行实地考察,如提供的材料与事实不符,投标人应承担被否决投标的风险。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21年2月18日至2021年2月22日,请投标申请人招标公告期间的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到扬州市瘦西湖路65号4楼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单位资质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时间截止前将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至指定开标地点,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递交无效。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扬州泰州国际机场官方网站及江苏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扬州泰州国际机场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丁沟镇扬州泰州国际机场
  招标代理机构:扬州筑苑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瘦西湖路65号
  联系人:陈遂纾、曹云龙
  联系电话:0514-87116778、18752738623
2021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