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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泰州国际机场二期扩建项目节地评价(含压覆矿调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DL-YTJC-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扬州泰州国际机场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扬州泰州国际机场二期扩建项目节地评价(含压覆矿调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服务地点: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丁沟镇扬州泰州国际机场。
  招标范围:
  1)前期准备
  确定评价对象、评价目的、评价任务及工作内容、评价依据、评价技术路线、工作安排、相关资料收集及预期成果等。
  2)建设项目调查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调查,包括建设项目所属行业、项目类型、建设背景、建设方案、功能区构成等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土地利用状况调查,包括建设项目范围、规模、四至、地形、地貌、地势、土地利用现状、土地利用规划用途等;建设项目所在区域状况调查,包括地理位置、自然与经济社会条件、基础设施配套状况、建设项目所属行业发展状况、各类发展规划和相关产业政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城市规划等状况;其他调查,包括建设项目所涉及的土地利用标准、建设标准、行业设计标准及其他相关政策文件等。
  3)建设项目分析
  建设项目与区域发展规划、产业政策、用地政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城市规划等相关规划的符合性分析;建设项目所采用的节地措施及节地效果分析,包括建设项目规模合理性、功能分区合理性、总图布置合理性分析,以及与同类建设项目用地指标的对比分析等情况。
  4)建设项目优化用地规模评价
  根据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功能区划,通过类比、标准分析等数学方法分析建设项目功能分区的必要性及布局、结构的合理性,并根据用地规模最小化原则,评价建设项目最优化用地规模。
  5)节地评价报告编制(含压覆矿调查)
  根据以上各分项分析与建设项目实际情况,综合得出建设项目节地结论(含压覆矿调查),并对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分析与说明,提出节地建议。
  服务期限:前期准备、建设项目调查、建设项目分析、建设项目优化用地规模评价结束后30天内编制节地评价报告及压覆矿产鉴定手续且通过专家评审和省、市国土部门的认可。
  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且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下每条内容的详细证明资料及要求提供的资料,如果不提供或提供不全,将被视作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3.1.1资质条件: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企业,投标人需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信誉条件: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没有在合同履约方面败诉的诉讼案件;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http://www.gsx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受过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通报或处罚;提供相应内容的承诺书。
  3.1.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8年1月1日至今)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全部冻结,破产状态;提供相应内容的承诺书。
  3.1.4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予同时参加本批次同一标段的投标;法人代表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公司,不予同时参加本批次同一标段的投标。
  3.4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所提供的情况进行实地考察,如提供的材料与事实不符,投标人应承担被否决投标的风险。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21年1月18日至2021年1月22日,请投标申请人招标公告期间的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到扬州市瘦西湖路65号4楼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单位资质、拟任项目负责人资质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时间截止前将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至指定开标地点,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递交无效。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扬州泰州国际机场官方网站及江苏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扬州泰州国际机场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丁沟镇扬州泰州国际机场
  招标代理机构:扬州筑苑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瘦西湖路65号
  联系人:陈遂纾、曹云龙
  联系电话:0514-87116778 18752738623
2021年1月18日